终审裁定:中国足协原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受贿案维持原判 获刑十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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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足球焦点前瞻
12月24日,湖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前主任王小平受贿一案作出二审公开裁定,维持原判,驳回其上诉请求。
此前,一审判决情况如下:
7月30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公开对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前主任王小平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依据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小平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七十万元人民币罚金;其受贿所得财物及产生的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该案二审背景相关:
王小平于2025年4月在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开庭审理,被指控犯受贿罪。据财新网此前报道,其亲属表示,检察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人民币。
指控内容称,王小平接受请托,在违规违纪球员减轻或免除追加处罚等方面,为多家俱乐部提供便利。本案控辩双方意见差异较大,家属方认为受贿指控主要依赖口供证据,既未查明645万元款项的具体来源,也未明确资金流向。
王小平个人经历:
王小平于1982年自北京体育学院毕业,随后前往武汉大学担任教职。1988年,他转入中国政法大学,从事与体育相关的教学、训练及科研工作。在此期间,他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为后续体育法研究打下基础。
2002年,在学校的支持下,王小平参与推动成立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2019年11月,已退休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三级教授王小平接受返聘。
2009年中国足坛“扫黑风暴”后,新一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在北京组建,成员包括9名法律界人士和2名体育界人士,王小平出任主任。2019年中国足协第11届会员大会召开后,王小平继续担任纪律委员会主任职务。